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,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好《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》,在全社会广泛弘扬雷锋精神和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志愿服务精神,增强志愿服务组织、志愿者志愿服务意识,规范志愿服务行为,提高志愿者服务水平,扎实开展志愿服务工作,12月4日,怀远县举办了“《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》培训会议”。
《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》,2019年11月29日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,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共七章四十四条。培训会邀请共青团怀远县委严旭同志对《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》出台的背景、基本内容、举措、目的和意义等方面进行解读与培训。
培训会指出,《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》立足我省志愿服务工作的实际,实现了与国家法律、法规的有效衔接,明确了志愿服务管理部门的职责,明确了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和义务,明确了对志愿服务的促进措施等,为今后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提供了法规依据和工作方向。
培训会要求,各志愿服务组织、志愿者要进一步提高站位、认清形势,切实担负起新时代志愿服务的职责和使命。各志愿服务组织、志愿者要理清思路、突出重点,找准新时代志愿服务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,进一步增强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全面提升志愿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,加快推进怀远县志愿服务制度化、组织化、规范化、信息化发展。
培训会还对《蚌埠市优秀志愿者礼遇办法》进行了解读。各乡镇文明创建或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分管领导、县直各相关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分管领导、乡镇团委书记、部分志愿服务组织(团体)负责人、志愿者代表150余人参加培训会议。